回来时温凝已经洗过头,披着浴巾在那等他。
    她的坏习惯,从小到大连头发都有专人护理,所以自己洗头总是不吹。任由黑发湿漉漉地滴水。
    潮湿的头发更显乌色,贴在她细腻的皮肤上宛如海妖。
    谢之屿进门后视线在她身上一顿,径直去洗手间取了吹风机过来,长腿往梳妆镜前一立,招手:“过来吹头。”
    “等等,回完这条消息。”
    男人语气凶巴巴的:“可以边吹边回。”
    温凝只好捧着手机挪过去,眼皮一掀:“哇,这件大衣真好看,谁买的?”
    他道一句明知故问按响吹风机。
    温热的风从她发间吹过,一时不知道是风热,还是触碰到她皮肤的手指更热。
    隔空处理好家里的事,温凝放下手机。
    视线透过镜子落在他身上。
    “你左手还没好,我还是自己来吧。”说着她伸手去拿吹风机。
    手腕被他按住。
    他无奈:“你要是愿意自己来就不会等到现在了。别乱动我吹得还快一点。”
    风太响,声音总被吹散。
    温凝抿唇,见自己的头发有五六成干赶紧喊停:“好了!吹太干会伤头发。”
    谢之屿自己都是用毛巾随意一抹,闻言狐疑道:“是吗?”
    她笃定又真诚地看着他:“真的!”
    室内有暖气,还不至于着凉。
    这股热风吹得谢之屿背后发汗,里边那件衬衣贴在脊骨上,有了潮湿的痕迹,于是顺手停下。
    大衣终于找到工夫脱,往臂弯上一搭。
    她的手又攀过来。
    头发上的湿意好似跑到了眼睛里,望着他时仿佛盛满了夜露:“今晚去见的人是谁?”
    “崔老板。”他无所隐瞒。
    听到这三个字温凝倏然紧张,抓他的力气重了些:“他找你做什么?”
    谢之屿望她一眼:“我跟你提过我和他的关系吗?”
    温凝摇摇头。
    她内心有猜测,不过尚无定论。
    听说亲缘间器官匹配度才会很高,况且她向那位护工打听时,对方口口声声称他为崔少爷。
    不排除是护工理解错误。
    不过她自己也知道这更偏向于自欺欺人,更大的可能,是谢之屿和崔家有着无可分割的关系。
    “我妈当年就是跟他来了京城。”他终于说出口,小臂的肌肉在说这些话时有个绷紧的弧度,“我出生在京城,养在京郊一栋四合院里。具体记不大清,有连贯的记忆开始,我和我妈就已经回澳岛了。”
    三言两语带过,他的掌根蹭过她脸颊:“要是我说我是婚外情的产物,你会因此讨厌我吗?”
    手掌被扣住,她反问:“你觉得我对原锦程很差吗?”
    好像自来京城之后,就没听过她怎么处置那位私生子。
    他紧绷的肌肉松弛下来:“你怎么对他了?”
    “我什么都没做。”温凝贴着他手掌摇摇头,“如果放在别的家庭,他就是个脑子有点水,扶不上墙,整天闯祸的普通富二代。我讨厌他是因为小时候他对月皎动过手,和他出身无关。”
    一口气说完,她抬眼:“所以我为什么要讨厌你?”
    知道她怎么想是一回事,听她确切说出口又是另一回事。
    顺着她的长发抚下去,最后托在后脑。
    谢之屿忍不住俯身蹭她。
    她被蹭得发痒,还是不忘初心:“我前段时间听说那位身体又不好了。他这次找你是又想从你身上得到什么,还是想让你回去接替大任?”
    唇压在她的唇角,一点点探入,他说话变得囫囵:“是让我回去。”
    “你怎么想?”
    闷哼一声,温凝张开唇接纳他。
    他循序渐进,没往日那么凶,但这种绵长的窒息依然让温凝气喘不匀。她在间歇换气的空档里说:“谢之屿……你别被……他……骗了。”
    天下乌鸦一般黑。
    能开口提出换肾的人更不用提。
    诱惑他回去的时候说得比唱得还好听,最后的结果还不是像那位体弱多病的崔少爷一样。身体都那样了,还要出席这、出席那,当大家族没有灵魂的傀儡。
    温凝替他忿忿不平。
    也怕他轻信对方的巧言令色。
    或者再无耻一点,用他在意的东西作威胁,谢之屿又不是心肠多硬的人。
    万一妥协呢?
    想到这,连接吻的心思都没了。温凝咬他的舌头,呜呜咽咽表达不满。
    “真把我当三岁了?我被骗?”谢之屿想笑,掰回她的脸重重吮了一下唇,“要不要听听你在说什么?”
    新鲜空气涌入肺部。
    温凝大口吸着气,胸口起伏:“那你就当我是在哄谢三岁。”
    后一句在细密的啄吻里低缓下来:“可我在这里没找到好吃的绿豆沙。”
    心在这句话里泡软,泡烂。
    他用另一只手捏了下她的耳垂,按捺住还想亲下去的欲望:“什么时候这么会哄人了,在谁身上实践的?”
    “你怎么又无事生非。”温凝嘶一声,潋滟的唇色衬得她面如芙蓉,“谢之屿,看不出来啊,我不是气筒转世但你是醋精投胎。”
    说完她故意吸吸鼻子:“谁啊,好大的味儿。”
    谢之屿闷笑出声:“我先去换衣服。”
    她这次过来还带了自己的换洗衣服,衣帽间挂了整整齐齐一排。卫生间洗手台上也摆着惯用的洗漱品,一字排开。
    好像回到了曾经同居的日子。
    那时在他逼仄的小房子里,这会儿在城市之上豪华的酒店包房。
    可这都不是他们的家。
    他将大衣缓缓挂上衣架。
    在遇到她之前,他的人生没有长远的未来,也没替自己打算。后来他开始有意无意积攒家当,尤其是离开前把在赌场这么多年的红利一兑,身上积蓄还算可观。
    她想要什么样的房子?
    有篱笆有花园,还是铺上草皮等着小狗小孩去跑,或者大大的落地窗,一眼能看到绵延的海岸线。
    天气好的时候坐在家里就能看到海上日落月升。
    对了,她娇贵。
    恒温恒湿系统得装,新风系统也得装。
    还有向阳的主卧,她说喜欢阳光从百叶帘里钻进来,洒在地毯上很有电影感。
    这些构想在脑海中逐渐变得越来越具象化。
    傻子才会抛开唾手可得的这些,去换虚无的名利。
    哦不对,这个世界傻子居多。
    可他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