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南山,往山里一钻,派部队都找不到。
但老太太这小叔子,直直的就把自己带了过来?
心里一动,林思成抱了抱拳:“范杵头,失敬!”
男人的脸色变了一下,硬生生的扯了扯嘴角:“老板说的是什么?”
林思成笑了笑,再没说话。
不诈不知道,之前看走眼了:这笑起来都像死人脸的,竟然还是个头目?
按以前的传统,一般的盗墓团伙中,组织和提供资金的大老板叫“支锅”,负责找墓和鉴器的二老板叫“掌眼”。
领人挖墓的叫“腿子”,最底层,挖洞开棺的叫“下苦”。专门打问江湖消息和放哨的叫望风,运货销赃的叫跑街。
再复杂点,就会有专处理尾货的“杵头”,以及经营黑白两道关系,兼掌刑法的“放卡”。
就属最后这个最毒:盗墓的没有活刑的说法,只有活种,又叫成地仙。
说直白点:把犯错的成员活活的埋到墓里……
老太的老汉,就范强的大哥,就是跑街。
范强则是专处理尾货的杵头,属于座次排最末的头目。估计能耐也就一般,大多的时候都是一个人单干。
不然不会守在家里,等着客人上门。
而能耐再不行,座次再次也是头目,想想当初,自己竟然带他去找墓?
就挺搞笑。
但所谓阴差阳错,歪打正着。正因为那次找他带路,范杵头才以为自己也是同行,今天才会把自个带到这里来。
思忖间,范强把他们带进了向东的那座砖房。刚进屋,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人迎了上来。
“老板来了,请坐,上茶!”
随着喊声,一个相貌普通的女人端着茶壶出了里屋。
林思成点头,坐下后瞅了瞅。
矮矮胖胖,满面红光,脖子里有几块淡淡的锈,说明经常下坑。
又往下看,林思成心中一动:胖子手上的锈更多,比每天都摸铜器的王齐志的手上还多。红的黄的,黑的绿的全有。
关键的是,指甲极厚且极秃,指肚上的茧既厚且僵,还往外翻。看起来,像是指甲长进了肉里?
这是早年间生产力不足,开洞只能拿铲硬挖。有时洞太小工具使不开,就只能用手刨。久而久之,指甲磨秃,指肚上的茧就包了过去。
又长年接触冥器,被各种锈质腐蚀,茧越来越僵,指甲又长不动,就只能横着长。
盗墓行称之为“鬼啃手”!
所以,这人早年只是打洞的“下苦”,估计后来不下洞了,专门在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