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棉花做软垫。还有一排子弹,式样十分独特,与常见的圆形铅弹完全不同。
丁兆兰知道就是这一把——除非犯人手中有两支同一个型号的。
扣上箱子,让人找了绳索来捆好,丁兆兰命一名捕快将箱子抱紧了,下令道,“走。”
“追上去?”几个捕快一起问。
“回府衙一趟。”丁兆兰说,“把枪送回去。”
“小乙哥,贼不抓了?”一名捕快问。
箱子是贼人丢下来的,明显是用来拖延时间,要是先送回去,岂不是让贼人如了意。
“这是军国重器,相公们看得比贼人都重。要是给辽狗偷了去,日后官军不知要多死多少人。”丁兆兰教训了两句,偏头看了眼白泽琰逃走的方向,“先送回府衙中,反正别想跑得了。”
论起寻踪访迹,这可是丁兆兰最为擅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