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就是民间进贡给各地官府的土产,有用不完的,朝廷规定不必再转运送至京师,可送到朝廷派驻各地的“均输官”处,暂时储存,随时听候朝廷命令。
数量过多的某些物品,便可在附近卖出。
譬如河东道的土产,可在河北道地区出售,再将所获钱财上缴京师。
平准法,是指由朝廷收集储存天下百货,时价贵了就卖出,时价便宜了就买入。
由于商贾的财力无法与朝廷的财力匹敌,这也使得商贾无法获利,物价自然也就无法抬高,商贾也就没有办法囤积居奇。
均输平准,是古代经济政策之一,起源于汉武帝时期。
均输法和平准法的本意是好的,但是,真正施行起来的时候,却演变成了激起民怨的害民之法。
各地官府以各地方所贡之物作为资本,在高价时出售,使得本该利民的均输法和平准法,变成了地方敛财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