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剧院后面的一间会客厅里见到了梅琳达三人。
通过介绍确定了的身份,另外一位东方女性则是他的律师。
因为莎拉唱了魏明的歌而红遍全球,韦伯把莎拉叫上,也是为了拉近关系,方便后续合作的谈判。
一上来大家就是互相了解阶段,韦伯此刻才知道魏明并非欧美华人,而是地道的中国大陆人,然而他却能英文流利对话,甚至进行音乐创作。
“大陆也有列侬的歌迷?”两人带着好奇和探究。
“有,但并不多,我是因为在大学工作,有很多留学生朋友,还有一些有海外关系的人也能听到欧美最流行的音乐。”
韦伯好奇道:“那如果我们把《猫》搬到中国去演出,会有市场吗?”
这家伙还没攻占百老汇呢,竟然还想刮发展中国家的油水。
魏明遗憾摇头:“可能还要再等几年,此时中国的英文普及程度还培养不出那么多观众,消费能力也不足,但香港可以试一试。”
韦伯点点头,他想到了前段时间中国话剧团带着《茶馆》来访欧洲,他也去看了,虽然舞美很棒,但也真的看不懂,大部分还是华人捧场。
聊了些旁枝末节的东西后,韦伯转到了《狮子王》的话题。
他一开始就给了一个自认为魏明无法拒绝的价格。
用一百万英镑买断《狮子王》的舞台剧改编权。
这个价格对于一部还没有真的成为百万销量的小说可以说是很高的价格了,哪怕《猫》现在这么火,但总票房还没达到百万英镑呢,而且也还没到盈利点,一百万英镑对于真正好集团也是一笔不小的投入。
还没有真正意识到《狮子王》未来价值的梅琳达和魏翎翎都觉得这个价格相当惊喜,一百万英镑,差不多相当于千万港币了!
尤其是魏翎翎,她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大侄子,一部小说的音乐剧版权,竟然能直接秒掉香港那家玩具厂。
那如果算上其他版权,那如果他再写几部这样的作品,岂不是财力可以直接跟大伯相提并论?
一个作家竟能跟一个混迹官场商场几十年的家族比拼财力?
unbelievable!
韦伯道:“之所以直接买断,也是考虑到你是中国人,参与演出分成多有不便。”
到时候票房多少好说,但成本多少,利润多少,都是有很大操作空间的,还不如直接一竿子买卖。
你人在中国,得多厚道才能忍住不坑你啊。
然而魏明说了一句:“我不怕不便。”
言外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