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了!”
“不要!”
“我让你脱了!”
“不行,我现在可是医生!”
“屁的医生,你穿上白大褂我照样认识你,小黑狗!”
“现在请叫我林医生,谢谢!”
此时客厅阳台处,两个年轻人正在拌嘴,与柳如烟那喜欢制服的兴趣不同,袁大小姐看到他这身白大褂就想给他扒下来,撕了。
总觉这身衣服穿在他身上就跟屎盆子镶金边一样难受。
不过仔细想想,这又何尝不算是一种爱好呢?毕竟男人们也大多都有想撕某种制服的爱好,比如,巴黎世家。
虽说林默到现在也没撕过一条,但这种爱好仿佛就像是刻进了基因里的一样,偶尔蹦跶两下。
正当袁大小姐已经上手撕吧他衣服时,突然小脸被人一把掐住。
“疼疼疼,妈,轻点!”
原来是江女士出来瞧见了这一幕,这还得了?
她夫家在江城市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娘家多大数也都从事体制内的工作,闺女这种行为和伤风败俗有什么区别?
要是被院里的老邻居瞧见,她们江家也就算是出了名了,以后她妈出去遛弯都得被蛐蛐两声。
“挺大的姑娘,手咋那么欠儿呢,还敢上手扒人家衣服,害不害臊,一边待着去!”江女士掐着闺女的脸蛋,将其甩到一边,这才转身,对着林默笑着开口道:
“小林啊,大热天的还穿着这玩意干啥,快了脱了凉快凉快。”
林默:
你们俩是亲母女啊,连目的都一样,只不过一个用文的一个用武的,不愧是一个亲生的。
好在他白大挂里面有衣服,要不然就光膀子了。
但面对江女士的好意,他还是把衣服脱了,说实话,确实挺热的,屋里面倒是有空调,但大夏天的,光腚都嫌热,要不是需要角色扮演,谁愿意穿这玩意。
现在倒也不错,至少都是熟人,脱了也不用怕别人质疑他的身份。
“来小林,吃块冰镇西瓜,家里平时都是老人住,没有你们年轻人爱喝的饮料,凑合一下!”江女士递过来一块西瓜笑道。
林默连忙接过:“谢谢阿姨,我自己来就行!”
“谢什么谢,见外了啊”江女士笑道。
她越是看林默越觉得这是个好孩子,就是可惜自己姑娘完蛋,不想谈对象,和人家处哥们儿,这智商也不知道是随谁,反正不随她。
一开始她还想着自己姑娘开窍了,吃的真好呢,结果就这?给你个大学生你也不中用啊,简直是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