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拖鞋浴巾毛巾。
等一切收拾完毕,看着整洁清新的房间,王之曼满意地点点头。
叶城是林诗雅指定的未婚夫,王子慢一直对他很尊重,这一次林诗雅答应让叶城住进来,说明他们的关系又近了一步。
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吃到他们的喜糖了。
王之曼的侄子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两年了,是家里的独生子,王之曼的哥嫂是晚婚,有侄子的时候,已经三十多岁了,这时候,她的哥嫂都已经办理了退休,整天没事可干,就催起了婚。
好在,侄子在大学的时候谈有女朋友,毕业以后在同一家公司里上班,经过家里多次催婚以后呢,女方家长也同意了。
婚礼就定在了这个星期天。
作为姑姑,王之曼准备提前两天回家,帮着哥嫂做一些准备工作。别忙帮不上,出点力还是可以的。
王之曼在天海,已经工作了好几年了,一直干家政。因为她有一手好厨艺,干工作又很认真细致,所以很受客户喜欢。
林诗雅也是机缘巧合,才遇到了王之曼。
试用以后,林诗雅很满意,于是就留了下来。
林诗雅以前也找过好几个家政,但是都没干很长时间,不是做的饭不好吃,就是卫生打扫不干净,有的甚至还手脚不干净。
遇到王之曼以后,林诗雅还专门打听了一下,王之曼的口碑很好,是雇主眼里的金牌家政和家政公司里的家政员的榜样。
自从王之曼被林诗雅雇佣之后,林诗雅的一日三餐,几乎很少在外面吃,因为外面的饭菜还没有王之曼做得好吃。
所以,林诗雅从此以后就更恋家了,即使父母哪里,她都很少去。一是工作忙,没有时间,再一个就是不想听父母的唠叨。如果不是每次打电话让她去吃饭,她是不会主动去父母家的。
有吃饭这个时间,她还不如多休息一会呢。
想了半天,王之曼也没有想出来给侄子添些什么。王之曼想,等问过哥嫂以后,再决定,再不行,就直接带钱好了。反正自己购买的不一定合他们的心意,还不如给他们钱,让他们自己看着买。这样自己也省事,他们也能购买自己喜欢的东西。
王之曼拿出自己的银行卡,去附近的银行,取了一万元钱,包了一个红包。一万元,在县城来说,已经不少了。
他的侄子在县城工作,在哪里购买了婚房。哥嫂也是一家公司的员工,从事的是特殊工种,按照规定,提前五年办理了退休手续。
王之曼曾听哥嫂说过,他们干了一辈子,积攒下来的钱,给侄子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