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做也能方便今天赶路。
所以他们只是稍作休息,啃了几口没滋没味儿的蝙蝠肉干,就继续上路。
要说这些蝙蝠也真够倒霉的,它们本来住在那个地势较低的山洞里,没招谁没惹谁,偏偏遇上了李凡,家被抢了不说,连自己都变成了人家嘴里的口粮。
不过李凡也是第一次吃蝙蝠肉,那又骚又臭的古怪口感让李凡吃的第一口差点吐出来,要不是实在没东西吃还饿,李凡打死也不会碰这鬼东西的。
到了下午,两人的神经基本都松懈下来,他们赶了大半天路,过沼泽、趟小河,披荆斩棘,几乎没怎么停下,这时速度便慢了下来。
就在一个毫无征兆的时刻,李凡在一次无意识回头想和约翰说话时,眼角突然瞥到了一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