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等沈浪询问大哥的来历,大哥再次说话,而且还@了‘爱你的芬达’:
‘爱你的芬达’还沉浸在《因为爱情》的旋律里,没有回过神来,所以声音还带着抽泣的质感。
沈浪甚至还在耳麦里听见了她擤鼻涕的声音。
这哭泣,绝无半点虚假:
“阿妍,你要是没什么意见的话,我要把他签走咯,他现在是我的宝藏男孩了。”
沈浪本以为部长依旧不会有反应,结果谁知道,部长来了个秒回:
“不行。”
???
言犹在耳。
不是说给你写一首新歌,你就帮我介绍给音乐公司的人吗?
现在不仅歌给你了,而且抄的还是这么一首经过天王级哥哥姐姐演绎过的优美曲子,您居然还不满意?
现在这两位疑似音乐公司的大人物已经点头说话,您又在这里使绊子?
网上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的?
姑娘,请您不要不识抬举哦?
今天行就是行,不行也行。
沈浪今天正要扮演一次叛逆少年,结果‘香草味软糖’很快补了一句:
“沈浪不能完全签给你们。”
???
此刻,不仅是沈浪,连‘百香果’跟‘爱你的芬达’也是莫名的茫然:
什么叫‘不能完全签给你’?
签就是签,不签就是不签,哪有什么不完全签?
“阿妍,你这个啥意思?我没懂。”
‘爱你的芬达’看着这段文字,本想就字面意思提出疑问,可是鬼机灵的她很快意识到,事情好像没这么简单……
“我说阿妍,你是不是舍不得把沈浪让给我呀?”
今天的局本来就很奇怪,阿妍一直说有一位很好的音乐种子选手要介绍给这边,还煞有介事地把香叔都叫上。
寻常的交情,阿妍需要做到这种份上吗?
‘爱你的芬达’认真的揣摩着,隐隐地闻到了一股奸情的味道。
‘香草味软糖’这边没有正面回答‘爱你的芬达’的问题,只是自顾自地打字,然后发送:
“沈浪可以跟你们签音乐合作协议,但是他日常上班,还是得留在我这里,我想这并不冲突。”
哦吼……
本来还因为沈浪的歌哭得很起劲的‘爱你的芬达’,现在的她已然忘记了刚才的情绪与氛围,八卦的多巴胺重新占领了高地:
“阿妍,你是不是想说,沈浪的音乐可以归我们,但是人得是你的呀?”
作为当事人的沈浪表示,这个可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