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面的呢,周泽楷……记忆中高中的时候他就转学了,这期间如果她没记错的话,两人应该是没见过的。
“你左手中指上有一颗黑色的痣。”周泽楷道。
其实说是痣也不太确切,这个印记是千黎小时候调皮。不想写作业的时候,用铅笔随便扎手玩,结果铅笔芯断在里面留下的痕迹。位置很特别,就在第一个指节正中间,刚好是戴戒指的中心钻石的位置。
两人当时玩得好的时候,千黎特地跟他分享过这一件奇事。
那是她第一次,跟他聊起关于她自己,所以他印象极为深刻。
而且他没告诉她的是,就算不靠这颗痣来辨认,他也能一眼凭着感觉就在人群中认出来她。
毕竟,在那段黑暗的日子里,她就是他人生全部的光了。
“哇阿楷你居然还记得啊。”千黎嘻嘻一笑:“不愧是我初中的时候最好的兄弟。”
周泽楷张张口:“我不……”
“好啦不用解释啦,从现在开始帮我保密一下我的身份好吧,不然我觉得我会被他们直接拉出去批斗的。”千黎神色一暗,打断了他接下来的话。
周泽楷薄唇紧抿成一条直线,片刻后,点点头:“好。”
千黎哥俩好似的拍拍他的肩膀:“你是另有安排,还是想跟我一起逛逛然后中午一起吃个饭?”
“一起。”周泽楷迅速道。
像是慢一步就会被她丢下一般。
“哈哈哈,好的,那咱们先一起去跟我的小粉丝儿一起打个招呼,再去一边逛逛?”千黎提议。
周泽楷点头,呆毛在头上一晃一晃的。
千黎忍不住想撸一把,但鉴于两人现在的“性别”以及某些不可言说的原因。手指动了动,最终还是没做,而是直接转身走向粉丝群。
“好了,刚刚见到我失散多年的兄弟,就所说了会儿话。”千黎解释道:“如果没事的话咱们一起拍张照片之后就原地解散吧,有时间再聚哈。”
“黎爷你答应我们的唱歌还有诗朗诵呢?”陌路吐槽。
“额,唱歌就算了吧,诗朗诵你们要听什么?”千黎揉揉鼻子。
唱歌是肯定不行的,她现在的伪声就是个半吊子,唱歌肯定是要露馅的。诗朗诵的话,倒是勉强可以一试。
“你的长夏永不凋谢!”嘤夏看热闹不嫌事大。
“啊,莎士比亚的?”千黎咬咬牙:“行,shallinbspparetheetoasummersday……solonglivesthis,andthisgives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