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怪不得伯牙在钟子期死后,摔琴永不再弹奏!
原来这就是知己吗?
生死之交,生死之交!
以前还觉得不可思议,怎么可能会与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一见如故,看来还真是阅历不够。
洗漱完躺在床上的沈若鸿一会儿想起女神,一会儿又心酸的想起张进学那家伙,一股子酸水冒出来。
鼾的他翻来覆去的就是睡不着,今日一见,这张进学真是要钱有钱,要家世有家世,要模样有模样,可谓是完败。
哎,自己有什么?什么也没有。
越想越气,他又一骨碌坐了起来。
我什么都不如,可是我有一颗愿意让女神开心什么都愿意去做的心啊。
虽然这个是最不值当的,但是也是我现在唯一能给的起的。
想起女神的恨,又觉得同样咬牙切齿。
对我女神不好,这辈子我都跟你杠上了。
这么一折腾,脑袋累的沉沉睡去。
门口的文书和文墨听到没有动静后才轻手轻脚的进去吹灭蜡烛,走向隔壁。
第二天,这次终于是天蒙蒙亮的才起,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在房间内晨练完才发现客栈内冷清很多,以前还没等睁眼就是朗朗读书声,现在只剩下摊贩们的杂乱呦呵声。
没有考中的都已经回了家乡,重新备战下一次3年后的科举。
吃完包子豆浆的沈若鸿几人慢悠悠的刚走到客栈门口,就看到一辆非常拉风的马车。
两匹马儿浑身雪白,无一丝杂毛,健壮修长,哪怕在不识货都知道这定是一等一的好马。
看着缓慢的停在客栈门口,唬的几人都呆愣当场。
“上来啊,沈弟。”
随着马车帘子被摆开,里面露头出来的可不正是丞相嫡幼子李传亮。
从刚才一起下楼梯就隐晦巴结的几个贡士,现在只觉得脸皮火辣辣的痛感,他们只是二甲下的名次,毕竟朝中多个朋友多条路嘛。
沈若鸿看着马儿的眼睛,大又明亮,心下喜爱的不行,要不是场合不对真想上手摸摸亲亲。
他从来没有去过大草原,更没有见识过如此靓丽的白马,府内的马车都是杂毛马、颜色也是褐色或常见的暗红,这一下子就没听到唤他的声音。
李传亮看着这一幕,心道:真是赤子之心。
若是其他人定会得意洋洋,口中再炫耀一番。
连小人一朝得势都会猖狂不已,可是沈弟总是对新事物如此新鲜、感兴趣。
“沈公子,少爷唤你进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