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都被我从报纸上剪了下来,专门贴在一个笔记本上!”
说着,她从书本里翻出来一个皮面子的笔记本,旋风一样跑到刘小麦旁边,翻开本子给她看。
刘小麦头一回遇到这种情况,她都开始紧张了。
娘哟,她刚刚的表现会不会哪里有问题,说的话会不会哪里有漏洞,别再让如此热情的小粉丝看到真人后感到幻灭吧。
她正襟危坐,接过笔记本一看……刘小麦差点没绷住表情!
真的啊,她的每一篇文章,都贴在上面,完完整整,有些文章刘小麦自己都不记得了,可是马爱梅都用心在旁边做了笔记,甚至配了小图。
“你用心啦,马爱梅同学,谢谢你喜欢我写的文章。”刘小麦真诚起来了。
马爱梅看着她,两只眼睛亮晶晶的。
上方床铺突然传来一声“嘁”。
……是哪个啊?如此大煞风景。
“不是我,不是我!”刚刚打闹的两个女同学纷纷捂住嘴巴,“我们可以相互作证。”
那么只剩下一个人了——
穿确良衫的女同学在床上翻了个身,像是在看,嘴里又发出轻轻的笑声。
……算了,只能由她去了。
另外两个女同学开始自我介绍了。
“我叫徐芳,我爸是鞋厂的车间主任。”
鞋厂?
刘小麦的眼睛微微睁了睁,那不是刘三柱同志历劫的地方吗。
“我叫王胜男,我妈是公社骨干!”
王胜男就是那个一甩手差点打到马爱梅脸上的人,她有点不好意思,“马爱梅,我们一起去吃饭吧。还有刘小麦,我请你们喝汤。”
这个汤就是指的菜汤。
虽然听着朴素,但是对于这个年代的孩子们来说,请喝汤已经算得上比较阔气的交友方式了。
他们四个人出去的时候,又看了一眼床上的确良衫女同学。
她真的在看,躺着看,翻着书页。
马爱梅喊了她一声,她没有反应,马爱梅就耸了耸肩,“走吧。”
……
刘小麦发现,人活着都在历劫,她原以为熬出头日子要越过越好了,哪知道新一轮的苦难又来了。
看着菜汤上漂着的一层大青虫和小白虫,刘小麦瑟瑟发抖。
马爱梅还关心她:“小麦,你怎么不喝汤啊?”
刘小麦萧索地摇了摇头:“我中午吃的多,我现在不想吃菜。”
“那也不能吃干饭啊。喝汤,菜汤泡饭特别顺滑!”王胜男热情地舀了一勺子汤,要往刘小麦碗里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