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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等绑匪反应过来,逼王骤然起身,双手抱住绑匪的头一拧,只听“咔”的一声断骨响,直接送人家上了西天。
整个过程不过一两秒的时间,旁人只怕都没来得及看清这逼王是怎么操作的。
沈逊大感意外,瞬间对“逼王”的态度改观了——这哥们不是装逼,是真的牛得一逼。
头等舱内的另一个劫匪听到动静立马转身,见到自己同伴倒在了地上,他立刻端起机枪对准霍旸。
然而,还不等他扣动扳机,他便见到眼前一阵白光闪过,接着就脖子发痛——他的脖子被一只匕首飞过来划破了,鲜血汩汩的往外流。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劫匪痛苦地捂住脖子,连呼救声都发不出来,颓然倒地,悄无声息地死了个彻底。
沈逊收回匕首,刚刚出手的正是他。
逼王看向他。
两人的视线在空中交汇,霎时就有了并肩作战的默契感。
沈逊朝舱门歪了下头。
逼王很懂眼色,跟他一起轻手轻脚地走到舱门边往外看。
商务舱和经济舱内都有劫匪持枪抢劫,加起来一共五人,其中两个端着冲锋枪,另外三个拿的手枪。
现在驾驶舱内还有两个劫匪,拿的都是手枪。
沈逊正在估算战力,就听逼王小声道:“你去驾驶舱,我应付这里。”
开什么玩笑?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驾驶舱就只有两个拿手枪的瘪三。
但机舱这里却有五个持枪的臭瘪三,其中两个还拿的是颇有杀伤力的冲锋枪。
这不管是危险系数还是操作难度都是机舱内更高。
叫他一个兵王去做更简单安全的事情,却把困难危险的事情留给别人,这怎么可能?
沈逊不容置喙地反驳道:“你去驾驶舱,我来应付这里。”
逼王笑了下,也不跟他争辩,捡起绑匪落在地上的手枪,并将另一个绑匪的冲锋枪单手捡起来递给他。
沈逊乜了眼朝自己伸过来的这只手,心说:这哥们臂力不错呀——就这型号的冲锋枪,子弹上膛外加各种设备,整枪重量起码三十斤,这大兄弟倒是轻轻松松单手拎起来了。
沈逊对“逼王”的观感又好了一分。
他乜了眼那只递过来的冲锋枪,暗道:他堂堂兵王怎么可能自己拿一杆冲锋枪,却让同伴只拿一把可怜兮兮的手枪呢?
这不是打他脸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沈逊根本不接那杆冲锋枪,他伸手拿过“逼王”另一只手中的手枪,低声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