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一个小时后,池杳杳就满血复活。
不仅决定不再喜欢顾怀之了,还要去喜欢一个和顾怀之完全不一样的男生!
顾怀之是五官精致、沉着稳重、不爱说话的学霸类型。
池杳杳朝着相反的方向找,瞄上了班里的体育委员。
体育委员叫金懿,人长得高大,五官虽然也算俊朗,但并不精致。
他不像顾怀之那样每天总是板着一张脸,他性格豪爽,爱笑,爱大笑。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
金懿他不爱学习,看到书本就头疼,天天因为不做作业不背书被罚站。
喜欢上金懿后,池杳杳就把以前对顾怀之好的劲头都用到了金懿身上。
给他带早饭,给他送牛奶送苹果,还总对他笑。
笑的金懿是目光眩晕头昏脑涨。
什么都不记得了,就记得小姑娘的浅酒窝。
小男生,喜欢女孩子的表现无外乎就两种。
一是欺负她——
金懿虽然是豪放派,许多坏心眼,爱恶作剧。
但对着池杳杳那张脸,他可下不去手。
于是他选择了第二条——
在池杳杳面前展现自己的能力,故意逞能,让她崇拜自己。
大扫除一个人扛起全班的拖把下楼涮。
同时拎两个桌子去摆放。
体育课就算是累的连呼吸都费劲,也要拼尽全力跑出个全校最快的速度。
每次只要听见池杳杳一句“好厉害呀”的夸奖。
金懿就能立马重新充满能量。
可每次池杳杳当着众人夸金懿厉害,金懿是高兴了。
有人心里可不爽了。
厉害?
顾怀之看着班级前门,正捧着脸惊叹夸金懿的池杳杳,眼神沉了沉。
他突然觉得好不爽,也好不屑。
不就是跳起来手可以摸到风扇的边沿吗?这就厉害了?但凡是个发育正常的男孩都做得到。
池杳杳真是骗子。
不是说喜欢头脑好的吗?这个金懿哪里头脑好?
池杳杳可真肤浅。
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就能得到她的喜欢?
呵,他当初真是着了魔才会因为她的一句话狂学了七八年。
也真是失心疯了,才会在已经可以连初□□课都掌握的情况,为了和池杳杳同班,迟迟不跳级,耽误前程。
十二岁的少年,想事思维比高中生还成熟。
这段内心独白,要不是特地点出来,恐怕会以为是高中生的内心感情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