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手里的手套,算了一下账,然后咬咬牙点头:“行,夫人手里的我全要了。”
“行。”沈妙示意阿越拿出二十双手套,然后收过银子,就往铺子那边走去。
全程不超过两刻钟。
到了铺子她又交代阿越,“下午你过去看看卖的怎么样,然后把这10双卖给另一个货郎,价钱就跟今天一样就行了。”
阿越点点头,但是看向她的眼睛似乎有点欲言又止。
沈妙看着她,笑了笑:“你是不是想问,为什么不一起卖给他?”
阿越点点头。
“很简单,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只要有竞争,市场才不会被垄断,同样,价格也能被很好的稳定下来。”
一家独大,不管哪行哪业都不是好事。
阿越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她觉得,对于做生意,沈妙似乎有与生俱来的敏锐。
沈妙和阿越离开后,货郎就换了个地方把手套摆在了摊子上,还是最显眼的位置。
路过的行人看着摊子上奇奇怪怪的布料,忍不住停下脚步询问一句:“这是什么?”
“客官,这个是我偶然得来的一个好玩意,名叫手套,客官可以试试,戴在手上的,相当于手上的衣服。”
这个人非常感兴趣接过货郎递过来的手套,然后戴在手上,瞬间,他的眼神就亮了。
“还真是给手穿了一件衣服,多少银子,我买了!”这暖和的感觉,他都不舍得脱下来了。
“一百文。”
问价的人非常爽快就掏出了五百文,然后让货郎又给挑了几双不同尺寸的手套。
其实沈妙只让孩子们做了两个尺寸的,男人歌女人的。
孩子可以戴女人的尺寸,大一点也暖和。
路过的行人都蠢蠢欲动,看到刚刚那个人戴上了手套,着实是不错。
“各位客官,这手套做法极其不易,我这里就得了二十副,若是要买,还请抓紧时间。”
这句话说出来就不得了了,那些瞬间还犹豫的人马上买了下来。
阿越过来的时候,货郎早就把手套卖完了,而且路的行人都在议论着手套这种东西。
沈妙知道手套被翻倍卖出去,也没有多说什么,而是对着不解的阿越解释:“一双手套的成本不足十文,我们已经赚了很多了,若是还去卖的话,我们需要请人,说不定还要面对很多危险,所以还不如直接交给货郎。”
这次,阿越非常明白的点了点头。
这几日,城里都在对一种叫手套的东西议论纷纷,听说那东西特别暖和,手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