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某个未知的大都市。
可能是伦敦,可能是纽约,也可能是巴黎,甚至是东京。
这座城市,混杂着各色人种,混乱不堪。
主人公亚历克斯和他的朋友们组成了一个团伙,恐吓居民,疯狂施暴,肆无忌惮。
社会治安,是混乱的。
警察,形同虚设。
故事以第一人称的自述方式,在一间就把开始,几个坏种在计划夜晚的行动。
他们,袭击了一个从图书馆里走出来的老头。
洗劫了一家偏僻的商店,而后制造了一个不在场的伪证。
回家的路上,他们殴打了一个醉鬼。
然后和另外一群流氓,进行了一场惨烈的巷战……
总之,这就是一群毫无底线的社会渣子。
他们以折磨他人为乐趣,甚至冲进了民宅,殴打房主,lj他的妻子。
无恶不作!
……
“带发条的红雀?”
小李子看了一半,只觉遍体发寒。
他抬起头,看着刘进问道:“什么意思?”
“你看完就知道了!”
小李子犹豫了一下,问道:“是根据德隆的那个故事,想出来的?”
“是!”
“但感觉,德隆没有这么坏吧。”
“你觉得那个坏种是什么好人吗?”
“那是个渣子!”
刘进耸了耸肩膀,倒在床上,一言不发。
他,有点累了!
这一晚,小李子四人都在酒店住下。
酒店一共四层楼,客房很多,而且除了刘进之外,基本上没有什么客人。
十几年后,刘进曾住在这里。
但那时候的赫摩斯,已经是一个近万人,而且变成了赫摩斯县。
那时候的赫摩斯,是一个旅游城镇,会有不少游客前来。
可即便那个时候,这个酒店也没有住满过人……现在?这个季节,根本没有游客。
七天的写作。
故事的情节,如电影一样不断在头脑中闪现。
还有库布里克的电影画面,也一直充斥在他的大脑之中。
文字、影像,此起彼伏。
相互不断验证着什么。
刘进几乎就是在这种不断的比较和验证之中,完成了这部作品。
《发条橙》,也叫作《带发条的橙子》。
不过他没有使用这个名字。
是因为‘aclockworkorange’这个名字,是源自于老伦敦的一个口头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