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变成白送都没人要。
因此必须抱着赚钱为标准去制作产品,否则制作者就不会尊重市场讨好消费者,那么最终文化输出的想法也就变成了空中楼阁。
“只有你想要赚消费者钱的时候,他们才会喜欢你的产品,否则就会变成自嗨。”林源解释道。
李秀满这样的人精,自然是一点就透。
他很快明白过来:“我知道了,用户越愿意掏钱的时候,就说明你越打动他们。”
顺着林源的思路,李秀满继续说道:“所以您说的亏损,并不是在产品营销方面,而是我们先赚到钱,然后再有目的的花出去?”
林源点点头,看来李秀满已经完全理解了他的想法。
“那……我们该在哪些方面让利呢?”李秀满问道。
“公益和艺人合同,公益为主。”林源说道。
“公益我能理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可以极大的增强公司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但艺人合同是指什么?”李秀满问道。
“现在sm公司的合约太苛刻了,不利于公司长期发展。分成方面可以宽一些,经纪合约期限应该更严一点。”林源说道。
林源给出了答案后,李秀满并没有第一时间回应,而是开始认真的斟酌起来。
sm公司的合同,一向以严苛闻名。
首先就是被称为奴隶合约的超长期限合同。
合约期通常为13年,若算上练习生时期(通常2-5年),艺人实际绑定时间可能长达15-20年。
这几乎就是一个艺人人生中最精华的青春时光了。
东方神起,superjunior韩庚,hot,ses……这些sm公司一手捧红的早期艺人,几乎都和公司有过剧烈的合同纠纷。
如果说只是期限长,但是待遇足够好的话,也并不能算是不平等条约。
毕竟体制内工作是终身的,可没人抱怨期限长的。
sm公司对于旗下艺人的压榨……简直让无数资本家眼馋。
专辑销量需先回收公司成本,艺人分成比例仅5%-10%(当时行业平均为30%-50%)。
实际上,sm还通过关联公司转移收入,艺人实际到手不足总收入的1%。
这么离谱的利益分配机制,非常容易引起旗下艺人的抱怨,可大多数人却敢怒不敢言。
因为和公司撕破脸的代价太高了。
如果艺人单方面解约需赔偿公司未来预期收入的3倍……
真尼玛离谱,是“未来”“预期收入”的三倍!
钱都